工伤认定决定书没有下来,公司又不肯垫付医疗费,自己又无能力支付
劳动争议广东 韶关2024-11-21 16:51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停工留薪期咨询当地社保局,各地有停工留薪期的标准,是根据伤势和治疗情况规定的赔偿还是按七级计算,治疗费用实报实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3个月本人工资和单位无法协商,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问题:《工伤后老板不垫付费用,因自己无能力继续治疗落下七级伤残。老板还恶意的无理缠诉,这大概应赔偿多少钱?》回复于 2022-11-24 07: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