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单位负责人,我们的:房子在国有土地上系统公房,现在拆迁,原承租人死亡,女儿是同住人,我们现在向法院起诉状,被告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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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公房同住人,就不能成为承租人是吗?
大致有下列两种情形的人员虽然没有户口但也一般认为可以具备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资格: 一: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二: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承租人有权分配同住人拆迁款吗
开啥玩笑,我们这里拆迁是我的事情,你租房子是你的事情,我这里拆迁我可是提前给你打过招呼,要你提前搬迁,可别等拆了你还没有找到地方,那就不能怪我。只能怪拆迁的,赔偿是原住民才有,你一个租房的想哪儿去了。 原问题:《请问承租人和同住人遇到拆迁意北京公房拆迁有同住人认定吗
展开全部 公有租赁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同住人,是指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驻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有权对公房拆迁补偿款主张权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房的承租人和本解答规公房拆迁,承租人已死亡,这个遗产能继承吗?会不会过期?
一、该被拆迁公房房屋属于遗产范围,应按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处理。(一)房屋承租权属于我国公民的可继承合法财产的范围,这与我国《继承法》及相关规定并不矛盾。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第(七)项规定:公民你好我想咨询下,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和他共同居住的人才能继续承租是吗?其他人户口不在这,都有房子,也没一起共同生活,承租人去世后,谁可以成为第二承租人
原则上,原承租人死亡后只能由在房屋内有常住户口的人和其他亲属才有权要求继续承租,但目前法院考虑到公房承租的一些具体情况,规定虽然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住人,也可以继续承租。这些条件是: 1、 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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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