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咨询,人身侵害
损害赔偿江苏 无锡2024-11-21 19:34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伤害案件,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一)涉及个人隐私的;(二)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的;(三)行为人和被害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未成年当事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场。 原问题:《人身损害治安案件应如何调解》回复于 2022-09-24 19: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