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出轨,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上海 上海2024-11-21 23: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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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离婚需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婚姻关系期间男女方所得财产无特殊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嫁妆在司法实践上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可以全部要回。男方无权分割。如果男方不是出轨,还有同居、重婚,女方因此而离婚,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原问题:《一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另一方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划分》回复于 2022-10-30 03: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