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拖欠工资
劳动争议山东 青岛2024-11-21 08:2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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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若用工单位合法使用派遣人员的,且没有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用工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回复于 2022-11-24 06: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