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发展为急性白血病死亡。十五年了还能追诉吗
损害赔偿河北 张家口2024-11-21 14: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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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好,作为未成年孩子的家长,你是他的监护人。孩子致人伤害,监护人需要承担对方医疗费、营养费等民事赔偿,但是如果致人伤害是重伤或死亡,则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参见《刑法》规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原问题:《我的孩子今年15周岁一伙5人和另一伙也是15周岁8人打架,负什么法律责任?》回复于 2022-11-24 06: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