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因为不懂劳动法签合同时有一项本人同意下次续签固定劳动合同,我也签字了,等合同到期时我还能要求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合同纠纷广东 佛山2024-11-21 18:3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单位续签,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没有永久员工,即使无固定期合同,单位可以解雇,自己可以辞职可以主动提出续签,也可以等单位通知。主要看单位规章规定如何签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我和公司已经签订两次劳动合同 ,下次劳动合同,须要主动找公司续签吗?如何成为永久员工》
    回复于 2022-10-30 01:48:08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后,公司不续签,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续签还要看你在公司工作多长时间,如果已经达到10年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并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没有达到10年,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支付,每

合同到期,公司以降薪降职来和我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拒绝,可以申请赔偿金吗

从2000涨到3000这个过程肯定是由依据的,如根据公司的涨薪制度或者合同的约定,最后涨到3000时实际是双方变更了合同的约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参考的标准应是执行的合同条款,换言之就是指3000的这个合同。 原问题:《合同到期,劳动法

我咨询一下,关于已连续签了两次的固定期劳动合同,现第二次合同要到期了,公司不续签,合法吗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单位应该支付补偿金

合同二年期满 第三年未续签 如果仲裁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主张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了个人不愿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