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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淮安市清江浦区对入海水道二期补偿能代表国家补偿政策啊谢谢

征地拆迁江苏 淮安2024-11-21 03: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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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工厂的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所以土地的差价补偿收归国有,并不是给当事人的,厂房及设备重置补偿还有停业损失、设备搬迁安装费等拆迁补偿事宜,因根据所在地的政策为准,  1,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有议异的,可以与拆迁管理部门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  2,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法院来解决。  一、房屋、建筑物补偿:  1,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2,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3,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4,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二、设备重置补偿:    1,《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2,机器设备分为两类:  (1)是可搬迁设备;  (2)不可搬迁设备;  3,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4,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5,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6,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7,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三、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1)《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补偿的标准、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2、设备搬迁安装费:  (1)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  (2)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原问题:《郑州航空港区搬迁补偿企业,此次拆迁对工厂怎么赔偿》
    回复于 2022-09-26 03: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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