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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其名下有一套曾经的夫妻共有房产,该房产应由谁继承

财产继承江苏 苏州2024-12-03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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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一半的产权就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扩展资料: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原问题:《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套房子,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回复于 2022-09-26 06: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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