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高东镇,老头老太93年再婚,08年老头之前的农村老宅拆迁,再婚后老宅没有翻建过,老太户口没有迁过去过。男方一直住在女方。这种情况下老太有拆迁安置利益吗
征地拆迁上海 上海2024-11-2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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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法律咨询:母亲婚前财产,继父子女要求分割我母亲1985年与继父再婚,婚前买有私房一间10.7平方,房契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再婚时将此房给我的哥嫂居住。93年此房拆迁并给了44平方,哥嫂补缴了2万多。但收款发票仍是母亲的名字。02年我嫂子补办了房产证,仍是我母亲的名字(凭拆迁安置单,拆迁办收走原房契并给了拆迁安置单)。04年继父去世,08年我母亲也去世了。现继父子女要求分割我母亲这套房子。请问这合法吗?多谢!!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且继母子关系的认定是多个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3、财产清单4、有关财产产权的证明5、财产约定书一式三份6、其他公证员认为提交的材料二、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明的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含债权、债务)的名称、数量,价值等情况(情况应属实)3、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及处分的原则4、其他约定(如孳息的归属权等)三、特别提示1、办理婚前财产约定的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2、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胁迫、欺诈等3、协议不能将他人财产进行约定处分,尤其是再婚人员4、约定书内容详实,并加盖私章或签字。 原问题:《再婚老人先后去世,一方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回复于 2022-09-26 22: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