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孕在身,我老公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我该如何维权
婚姻家庭广东 广州2024-11-23 01:4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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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得到赔偿,你的老公属于过错方。建议先把孩子问题处理好,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原问题:《我还在怀孕,老公外面和其他女人同居,我们又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起诉离婚能得到赔偿吗?》回复于 2022-09-27 02: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