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没合同,厂里面强迫你,干别的工作,自己有自己的,岗位,我非让去干别人活,你不干就让你走,工资结不结?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裁员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补偿金什么的。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原问题:《在工厂上班,厂里没事干!合同期没到.厂方要求工人自动辞工应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15 17:29:07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 公司不辞退你 又把你的工作全部交接出去 让你没事干 这样是合法的吗
这种情况坑的人非常多,如果你没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无论是不续签合同还是辞退必须要有补偿金的,基本上是N 1模式或者N 3,也就是说工龄×平均工资 1个月的底薪,如果是你自己离职是没有的,现在人事部是怎么通知你的,要搞清楚再说!一般辞退最好我爷给个人包活干四五年没给结工资怎么办?
可以找老劳动保障局,如果有劳务合同很快就可以搞定的。如果没有合同但有中间介绍人或者介绍平台,你可以找介绍人或者介绍平台一起去劳动保障劳动局。 如果没劳务合同和中间人,那你就问问劳动保障局这种事情要提供什么证据。 原问题:《我给个人干活干完活在长沙岳麓区区干日结不结工资要怎么办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你好,工资不结不让走
你好,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比如何说拖欠工资、未给你交纳社保等,你可以随时辞职,并不需要老板的批准,而且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单位无任何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三十天一到,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