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妈,在一个服装厂干了7年左右了,是记件工资,每天8点到9点半,上班不用打卡,计件的。里面员工20个左右。我妈在那做了8年了,劳动合同没签,社保也没交过。请问去劳动局告他有用吗,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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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沙邮局这边上班,他压了我7天的工资,假如我只做了20天左右,他不给我发押的工资是否合法呢?
首先需要弄清楚几个关键问题:入职时是否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且劳动合同中是否界定你的工作可以任意调配到其他分店,这个对你去劳动局很有用,试用期内你提出辞职,需要至少提前三天告知,其实上班地方有工作证或者入在幼儿园工作二十多年,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现在无理由解雇我,直接让我不用去上班了,这样的情况能去劳动仲裁吗?能要到什么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了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你好,我妈妈上班十一年了,所在公司从来没买过社保
十年都没有买社保,这个很明显是违规违法的。这个事情不好调解,如果你要让公司给你买社保的话,可能会得罪公司里面的人,你以后在那里也不好上班。如果能够协调或者心平气和的探讨的话,是最好的办法,实在不行就起诉公司让公司补交十年的社保,然后自己再换你好,我妈妈在上海。现在公司让他去上班,因为是防控区。我妈妈年龄大了,抵抗力不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单位没有以不低于原合同的劳动条件和您续约,需要支付您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我是在医疗服务站上班4年零两个月,企业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新劳动签定劳动合同的,也默认视为签定劳动合同,并且必须为其员工购买社保。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早已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限,也就是说你和你公司的劳资双方的关系是明确的,对于你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已违反了劳动法规。你可相关合同范本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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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