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房产商送的阳台箅不算面积拆迁时怎么维权
征地拆迁浙江 宁波2024-11-21 19:36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这个问题上,开发商也很可能跟你一样,都是无辜的。很可能是政策的问题。我跟你讲个故事,一个发生在广东某地级市的真实案例:某小区业主在买房时,购房合同的面积是120平方米,当时这个面积也经过了规划局测量才进行确权的,当然就按这个面积乘以单价交的房款。由于种种原因,几年后才搞到房产证回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110平方米,同样是经过政府部分测量确权的。小业主当然不干啦,要求赔还那10平方米的房价,但开发商不同意,双方扯了好久。原因是出在那个所谓的空中花园上,买房时的政府规定是那个花园临空面不够,不能当阳台,要算全面积(共20平方米),但到搞房产证时,规定改了,所有的空中花园,不管临空面的比例是多少,都按一半来计面积,所以就只能计10平方米,开发商甚至说加装一个窗户把这个空中花园变成全室内的都不行,报建时是空中花园,就是,不给装窗,也不给算全面积。你的事情,可能就刚好是调个转。原来开发商想在阳台那里偷多点面积(以前的阳台都是按一半计面积的),但后来政府为了打击这种偷面积的行为,加了一条规定,阳台面积不能超过套内面积的百分之多少,超过了的要计全面积。你们那个开发商就很可能是撞到这支枪上了。只是,如果是负责任的开发商,因为这样的情况而导致面积增加了的,其实应该跟小业主协商一下,收回成本价就算了。(不要以为楼房都有任何变化,不存在成本的增加,其实是增加了不少成本的。虽然基建的建筑成本没有增加,但要计面积的话,那就存在了楼面地价、市政配套费等等一系列的税费成本都要计入你那套房的。)话说回来,这件事上,开发商不地道,但却是占理的。只要增加的面积不超过3%,小业主就只能按受,退房的话,开发商是有权没收定金的。一万多块,就看开点吧。 原问题:《买房付款时候告诉,面积变大了,因为原先赠送的面积,现在不赠送了!开发商不需要对自己打出的广告负责?》回复于 2022-12-15 17: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