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别人的电动车摔下来,胳膊摔断了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新疆 博尔塔拉2024-11-21 19:4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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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你的事情,首先是一个责任认定问题,如果对方是全责,那没问题;如果你也有责任,这就要协商了,搞不好,协商不成还要诉讼解决呢。 责任认定必须是权威的,不能仅仅是你自己认为对方撞了你。当然如果对方承认自己是全责也行。最好是有交警的认定,或者当初事故发生时,报警了,有责任认定书或警方的询问笔录反映当时的具体情形,这对责任的认定很重要。 2、至于赔偿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有相关的规定,以下供你参考(具体的其他情况,你也可以自己上网查阅一下)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费用如何计算,《解释》里都有,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3、本案责任认定是关键,至于费用部分,相应的票据要保留好。另外,电动车有什么损坏的,当然也在赔偿范围内。 如果当初报过警,你可以请求公安主持调解。双方协商不成时,你也可以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原问题:《骑电瓶车被别人的电瓶车撞了,右手腕断了,我能找他赔偿什么?他应该赔偿哪些?我指的是理所当然赔偿。需》回复于 2022-11-24 03: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