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时效问题
劳动争议福建 龙岩2024-11-21 11:4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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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仲裁时效从2012年3月29日算起,即从入职第二个月算起,一年时间到2013年3月29日。所以,你2013年7月去仲裁,就不支持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原问题:《双倍工资时效》回复于 2022-09-28 1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