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在服装店干活用不用签合同
合同纠纷湖南 娄底2024-11-21 16:46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原问题:《我在一家私人的服装店打工,没有跟老板签有劳动合同,我在这家店只工作了一个多月,由于觉得老板给的工资》回复于 2022-09-28 16: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