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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下商业税法的问题,我公司跟上游公司合法采购多批商品,有银行流水,购货合同(达成合同的细节有微信聊天记录),收货确认单,货物对应发票,等证据,现在经侦还要我把对方公司的业务人员身份证提供给他们,经侦说,上游公司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了,但是我们跟这个公司是11月和12月的交易,上游公司也提供了完税证明,那这样,我公司算不算虚开?我公司应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湖北 襄阳2024-11-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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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用EXCEL表格,把税种分开一条一条查,就是自查报告啊。再写个总说明就可以了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1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1.2 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1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2.2 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3 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 2.4 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2.5 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 是否存在未按归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同业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4、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 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 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 9、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 10、 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 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2、 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3、 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 4、 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 5、 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 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 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 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 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 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 二、营业税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 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 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 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 4、 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 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 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作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方面 1、 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 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 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 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 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 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 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 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 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 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 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 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 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功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 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1 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2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 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产值率低于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法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 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 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 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 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 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 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 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 是否存在已做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 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 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 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 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1、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1、 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2、 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3、 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 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 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6、 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所得税;未明确睡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 7 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8、 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9、 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印花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6、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7、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8、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9、 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10、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11、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12、 其他: 运输合同 原问题:《国税来公司查帐,发现比较多的问题,然后先叫我们写一份自查报告。我该如何去写这份报告呢?》
    回复于 2022-12-15 15: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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