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观于楼下底商违规经营餐饮业,侵犯我的相邻权的问题。
损害赔偿广东 广州2024-12-04 19:2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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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针对你所述的情形,鄙人以为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1、这是居民住宅商用所引起的相关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住宅商用的,遵循规约,并经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谓“利害关系的业主”,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之规定,是指:(一)本栋建筑的物主(二)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承担举证责任)。(2)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形及以上分析,你属于第一类“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因此,你楼下居民及承租者将居民住宅改为商用必须经你的同意。对于前两者私自将居民住宅改为商用的行为,你可依上述法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恢复原状。2、另外,你也可以直接侵犯相邻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原问题:《法律,扰乱民宅,楼下小吃店的问题》回复于 2022-09-28 19: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