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干了十个月了没签合同,现在不想干了,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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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个人提出离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问题:《干了十年,厂里又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回复于 2022-09-28 23: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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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5个月 没交保险 没签合同 现在不想干了,可以提出赔偿吗
我只能说从《劳动合同法》法律层面来讲,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只要单位没有签合同超过1个月的,到1年内有双倍工资,没有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解除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从法律层面到实际赔偿款,那红红的一张张纸到您手上,路还很长,很没签合同,干了半个月,公司不给发工资,合法吗
这一点倒是不清楚.你可以找一下当地的劳动局.问一下.看看劳动局怎么说.你现在如果是在试用期间的话.你要是不想在那个公司干了.你可以试着让那个公司辞退你.虽然影响不是很好.但是应该可以给你工资的.要是你还想再那儿上班的话.你就要看看那个公司的我干了十几天,不想干了,有工资吗?
展开全部可以拿到工资的,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你好,我们在公司干了五六年,老板未给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搬到漳州去,我们不想去,要怎样维权?
不签 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了 08年开始就明确需要签订或者补签订合同的 等于说你可以从09年(就是09年 不是08)开始就可以拿双倍的工资了 你算算看到现在多少个月了 呵呵 你赚了 我觉得你还是自己学学劳动合同法好些上面说的都没签合同,没买社保,现在不想干了
发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就是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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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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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