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男友共同买房,房子首付款是他出的,房贷也是他在还,贷款方式时组合贷,用了我30万公积金贷款,现在因为他用了我的公积金贷款没有结清,我买房用不了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贷,利息很高,请问我起诉他能让他尽快截屏公积金贷款吗
房贷车贷江苏 常州2024-11-22 02:27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根据2011年《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婚姻关系存继期间所得的“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也就是说,这套房屋应归你们共同所有。但是根据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你们结婚的时候可以书面约定房屋产权归谁所有。 原问题:《在婚前,我和男友共同买房,他付首付,剩下的是我用公积金还贷,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这个算是共同财产吗?》回复于 2022-11-23 23: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