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职人员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亡
劳动争议湖北 武汉2024-11-21 10: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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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说的很明确了,首先要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其次是在上下班的正常合理的途径,如果象你所说的背离单位方向过马路,那很明显不是上班为目的,所以我认为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原问题:《兼职员工在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回复于 2022-10-29 14: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