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前几年是单位管物业,后来移交给了物业公司,但是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和业主签合同。我们认为物业定的标准达不到,所以我拒绝交物业费,物业说要起诉我。这样的该怎么办?
经济纠纷河北 保定2024-11-21 10:3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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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合法的,小区是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可以实行的职权:《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原问题:《我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合法吗》回复于 2022-10-29 14: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