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甲方在向我借钱之前把房子转到他女儿名下了,现在不还钱,人也失踪了,他抵押给我的是原来在没有把房子转给他女儿之前的房产证,怎么办?政府没有把旧证回收,房管局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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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离婚了判给女儿的房子,我把我女儿的户籍牵走了还有继承权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结婚后的财产无论是赠与的还是其它方式得到了,都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分割的范畴。2、你其中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女儿,而且你女儿年满20周岁,所以她对这套房子拥有所有权。就相当于是你们赠予她的。所以这套父亲把房产证交给了女儿并立了遗嘱,后又给儿子立了遗嘱,房子应该归谁?
继承法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爸妈离婚,女儿判给爸爸,房子判给女儿,现在后妈要卖这个房子,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
过了户以后,这个房子的产权就转移了,等于说是父母的赠予行为成立,并得到法律有保护了,以后想收回就不太可能了,要是现在不过户,父母即使离婚协议上写着一方放弃或是赠予的,在产权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申请按法律裁定的(按婚后财产分割) 原问我怕女儿把房子卖了怎么就牵涉到她了,
既然你赠与给你了你女儿,那从法律上来说,房子就属于你女儿了,她就有这套房子的处置权了,转让出售等都是可以的。除非你赠与的时候有特别的私下约定,要不是很难阻止的。或者你跟爱人一起与女士商量下。 原问题:《我把我的房子赠与了我的女儿,现在他想卖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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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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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