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协议和合同名多出来2022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我没签主协议,只签了附加协议,并且公司并未履行任何义务,这个附加协议生效吗
一般附属协议在合同的基础上才是有效的。没有签订合同附属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你和公司产生劳动纠纷,你可能会吃亏。首先你档案可能被扣,如果你提出离职,单位坚持要求你赔偿违约金,你要耗很多时间和金钱(很多劳动局是站在公司那边的)。作为刚出社会的附加税计取补充协议怎么写呢 附加税计取补充协议怎么写呢
可以点击头像详细咨询签好合同对方所干的事和合同上不符
这个合同应该是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吧,否则你怎么会连合同的基本条款都不清楚呢?针对格式合同,这类条款合同提供方应尽适当的说明义务,否则你可以主张该条款不能生效。但该合同仍不失效力。于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联系方式见“我的空间”。 原问题:《签协议于2018年7月签订,合同于2020年10月签订,协议约定是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协议是合同的附加内容。当两者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劳动合同起始日期是3月18日,签订一年,终止日期是次年3月17日。法律分析合同一年的起始终止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签订之日的前一天。双方也可以约定,签订之日生效后的另外一个履行起始时间至次年起始之日的前一天。合同的起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热心律师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