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损害赔偿 > 咨询详情

工伤,东方希望集团,从新疆子公司,内调到河南另一个子公司,在河南子公司不到一个月发生工伤,在新疆年平均工资七千,在河南公司五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国家工伤保险中心赔付与实际工资的差额由公司补齐,现在公司咬住按在河南当月定的工资算。我咨询的是是按照工伤前在新疆十一个月,加上河南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还是按照调到河南当月的工资算

损害赔偿山西 晋中2025-04-18 07:54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郑子产为政郑子产为政也是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的历史故事,发生在鲁襄公三十年也就是公元前543年,子产在郑国当了执政大臣,他推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整顿国家政治秩序,在当时是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的,也有很多人表示反对,但经过一段时间后,证明了政策是正确的,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子产也受到人们的称赞。故事是这样的,故事是这样的,子产同乡里的人参加聚会,议论公共设施的好坏,郑国大夫对他说:拆掉乡校怎么样?子产说不能毁掉,人们干完活回来在这里聚下,商量一些事情是很好的事情啊,为什么要拆掉呢。不能因为统治者喜欢什么我们就推行什么,统治者作威作福是不能长久的,也不会从根本上阻止老百姓的议论,百姓敢怒不敢言危害更大。接下来他用了一连串的生动比喻来比喻民主存在的好处,比如要防止人们的议论就好比堵住河水一样危害很大,等到河水决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还不如开个下口慢慢对它进行疏导。郑国的子皮想让尹何掌管掌管自己的封地,子产告诉他说子皮太年轻了不行的。还不如让他先去学习为官之道,这样才能真正的爱护他。范宣子当权的时候,国家向晋国进贡的负担很大,郑国上下都很忧愁。子产便给他写了封信,在信中说:你在晋国执政,诸侯的进贡负担很重,这样是不利于的名声的,君子掌管国家最重要的是名声。名声是德行的基础,德行才是国家的根基,只要大家一起向这方面努力,国家才会长治久安。范宣子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减轻了诸侯的进贡。子产执政推行井田制,主张上下有序。在他的政策下城乡有区别,社会有等级秩序,土地也有了界限,他主张戒奢从简,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子产让百姓的生活逐步提高,他也受到人们的歌颂。田界的普遍划分,使得国家能对土地有了系统的管理。从而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国家的统治。子产改革子产是春秋时期的郑国人,名字叫公孙侨他是郑穆公的孙子。公元前552年,郑简公拜子产为相,于是子产便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子产改革的宗旨就是救国救民,在政治上他敢于打破陈规,勇于创新。主要实行了以下几点改革措施:1、在郑国内整顿田亩,重新划分田界。使普通百姓有田可种,大大增进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郑国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国家增加了税收,可以说利国利民。2、他创立了合理的按丘收税制度。百姓有纳军赋和服兵役的义务。3.他在郑国铸刑书,也就是把法律条文铸造在青铜鼎上,并且公之于众,这样就使得郑国有了法律,人们做事便有了准则,促使全国上下有法可依,维护了国家秩序。4、子产善于知人善任,主张量才录用,启用了许多有能力的人,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此外子产还主张实行百姓参与议论国家大事的乡校制度,有利于集思广益,推进制度和决策更加科学。人民也可以学到更多政治和法律方面的知识。最后,子产还主张做官要先进行学习,减少了没有才干做官的人的数量。子产执政后,对弱小的郑国展开实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促进了当时郑国农业的发展,国家实力也得到一定的增强。他的政策大都有利于人民,所以人民对他也是十分爱戴和拥护。在他执政的时期,郑国一片欣欣向荣。子产一贯主张以德服民,立法、执法必须严格,不得徇私舞弊。这样任何人都不敢以身试法。就连先贤孔子都对他十分赞赏。公元前522年,子产去世了。郑国上下百姓都痛哭不已,为他送葬。这也充分肯定了子产对于郑国百姓和国家的贡献。子产告诫游吉子产名叫公孙侨,据说是郑穆公的孙子,他是春秋时期郑国贵族,今天河南新郑人。官职做到了郑国宰相。子产告诫游吉,那么游吉又是谁呢?游吉乃是公孙虿的儿子,春秋时郑国正卿。他非常支持子产改革,受到郑国国君的重视,公元前522年在子产去世后执政。他也擅长外交辞令,多次出使晋、楚等大国,为政先宽后猛。那么子产告诫的又是什么是呢?让我们来看看吧。在子产快要病死的时候,他对游吉说:我死了以后,你一定会得到重用的,到时候你一定要实行严厉的政治制度。并且给游吉打比方说,火焰的样子很可怕,人们 都会避开火焰,然而水看起来很柔软,很多人去淹死在水里了。所以你一定要实行严厉的制度,这样百姓才会产生畏惧,也才不会有人犯法啊。子产死了之后,游吉不愿意采取严厉的制度去治理国家,久而久之,各地都出现了盗贼。并且在崔泽聚集起来作乱了,对国家的危害也是一天比一天大。无奈之下,游吉只能率领军队去去平定他们,经过一天一夜的苦战才战胜了这些盗贼。此时的游吉想到了子产对他说过的话,给他的建议,他非常后悔的说:要是当初听了子产的话,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真是后悔莫及啊。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子产作为一个有名的政治家那种超前的政治眼光。我们也可以从中知道,太放纵其实是弊大于利的,太宽厚了就会使得人懈怠而做出错误的事情,我们应该宽严相济,更具具体情况做出对应之策。子产铸刑书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的时期,社会也发生许多巨大变化。子产,又名公孙侨,字子美,他是郑国贵族。公元前543年以后,子产在郑国执政期间,顺应历史潮流,推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的改革措施。在政治经济等重大改革之后,子产又在郑国实行了一个重大改革那就是铸刑书,颁布法律。刑书就是法律条文,铸刑书就是把法律条文铸造在金属器具,比如鼎上面。情况和罗马铜表法相似,虽然子产不是第一个制定刑书的,在夏商周时就有了。虽然具体内容尚不可考证,但根据左传等史料的记载可以知道,子产颁布的法律条文有损当时王室贵族的利益,但是基本符合人民的利益,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子产铸刑书冲破了贵族阶层滥用私刑的传统,使得国家法律有了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另外子产的立法思想相对比较折中,介于礼和法之间,他还将德、刑、法统一起来看待,认为刑法也是礼的一部分。子产在执法过程中主张宽严相济,将宽厚的政策和严厉的政策相互结合起来使用。子产还主张在执法过程中,量刑要有依据,要根据法律条文行事,但又不能仅仅拘泥于此,要灵活运用。郑国在经历子产的政治经济和刑法等重大改革后,百姓生活比较安定富足,郑国也在这二十多年中没有大的兵祸战乱,可以说子产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同时也给别的国家做出一定的示范。子产善辞令众所周知子产是一个很有治国能力的人,在外交方面也很有智慧,许多大的诸侯国都非常佩服他。子产善辞令是一篇历史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在鲁襄公死去的那个月,子产陪同郑简公到晋国去,晋国的晋平公因为鲁国有丧事的缘故,没有接见他们。子产派人把宾馆的围墙全部拆毁,把自己的车马放进去。晋国大夫文伯责备子产说:“我们国家由于政事和刑罚没有搞好,到处是盗贼,因此派了官员修缮来宾住的馆舍,馆门造得很高,围墙修得很厚,使宾客使者不会感到担心。现在你把它拆了,你的随从会保护你,那么你让别国的宾客怎么办呢?由于我国是诸侯的盟主,修建馆会围墙,是用来接待宾客。如果把围墙都拆了,怎么能满足宾客的要求呢?我们国君派我来请问你们拆墙的理由。”子产回答说:“我国国土狭小,处在大国的中间,大国责求我们交纳贡物没有一定时候,所以我们不敢安居度日,只有搜寻敝国的全部财物,以便随时前来朝见贵国。碰上您没有空,没能见到,又没有得到命令,不知道朝见的日期。我们不敢进献财物,又不敢把它们存放在露天。 要是进献上,那就成了贵国君王府库中的财物,不经过进献的丁式,是不敢进献的。如果把礼物放在露天里,又怕日晒雨淋而腐烂生虫,加重我国的罪过。我听说文公从前做盟主时,宫室低小,没有门阙和台榭,”却把接待宾客的馆舍修得十分高大,宾馆像国君的寝宫一样。仓库和马棚也修得很好。如果还不拆掉围墙,就没有地方存放礼品,我们的罪过就要加重。斗胆请教您,您对我们有什么指示?虽然贵国遇上鲁国丧事,可这也是我们国家的忧伤啊。如果能让我们早献上礼物,我们会把围墙修好了再走,这是贵君的恩惠,我们哪敢害怕辛劳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子产超人的辩才和出色的外交智慧,既表达了对别人的不满意,还让别人欣然接受并且还认为很有道理。子产受骗说到子产受骗这个话题,有人便想子产不是很厉害的人物吗,非常善于外交,定当是个很聪明的人为什么会被人骗呢,到底是什么人能骗到子产呢?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来看看子产受骗的故事吧。子产受骗这个故事原文如下: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是这样的,有朋友给子产送了一条活鱼,子产便让下人把这条鱼养在池塘里,但这人却私自把那条鱼煮着吃了,然后对子产说我把那条鱼放进池塘了,但看到它很困的样子,过了一会儿便游走了。子产听后说到:这条鱼找到合适的地方了。那人回去后对人说:都说子产聪明有才,我悄悄把鱼煮着吃了,他却说鱼去了该去的地方了,这还聪明吗?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子产真的被那个人骗了吗?真的像那个人说的一样,子产名不副实吗?其实不然,我们看看子产说的话:那条鱼去它该去的地方,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得出子产的智慧了,显然可以看出他是知道下人在撒谎的,鱼去了该去的地方,鱼该去什么地方呢?当然是人的肚子了,只有人吃了它才能体现它的价值,可见子产不是真的被骗了,还是大智若愚。免责声明:转载文章仅作为互联网信息传播之用,版权与马可资讯无关。文章观点及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文章内容有误需做稿件删除处理,请发邮件至主编邮箱。 原问题:《郑子产为政》
    回复于 2022-11-23 21:47:05

相似问题解答

原告在河南,被告在新疆乌鲁木齐怎么起诉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

河南女同志生二胎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看你们当地的条例 大多数是产假津贴就属于工资 用人单位不需要另行支付工资

河南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284元。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6821元。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

我是河南的,我被湖南长沙的给骗了,我可以在个河南起诉吗?

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需在当地报案,并在公诉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几

我在陕西受到了个校园,现在在河南应该先打给河南的警察吗?

一看楼下师兄非现任也!1、河南警察学院即公安高专升格本科的全名!2、各市级地区都有警校、只是有的是培训基地!所以洛阳、开封名传开!3、楼下还忘记河南政法财经大学!他里面也有政法公安类!4、最后答案:不分配!为什么不分配呢?楼主要问了?不是本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