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解除无固定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浙江 温州2024-11-21 17: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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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如果你属于以上情况:1、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是医疗期满也应该首先调换工作岗位。2、如果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应该发给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另发给双倍工资。建议你好好看看劳动合同法,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果,可以到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补充:父母签订保证书是无理要求,签订后也是无效的,这与劳动关系无关。 原问题:《我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0-01 17: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