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的房屋经测量评估对价格有异议不签协议其房屋没有规划和建设许可证能不能强拆
征地拆迁江西 吉安2024-11-20 21: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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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建设部印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中规定: 第十九条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第二十条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第二十一条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但是,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评估都是走过场的,因为他们彼此属于利益相关者。对于真正想得到合理补偿的人来说,评估报告几乎可以忽略。 原问题:《拆迁当事人双方对拆迁房产评估报告有异议时怎么办》回复于 2022-10-01 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