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保险未缴纳
劳动争议重庆 重庆2024-11-21 18: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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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广东胡律师:根据劳动法此用人单位违反了以下规定:不签劳动合同、收取押金,拖欠工资。1、看你自己,举报和申请仲裁不冲突;2、很难凭你这点描述给予你回答,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不给当事人没有经过事实依据的结论回答;3、这一证据只能证明这家公司存在,并不能证明你与其有事实劳动关系,你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据:(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4、没有工资条及相关工资证明,很难证明你的工资数额是多少,相关法律部门不可能仅听你的一面之词;5、要看你具体的案件及办案的流程才能确定仲裁时间,如果韩国人跑了可以追究营业执照上中国公司法人的责任。 原问题:《公司拖欠工资未上保险怎么办?》回复于 2022-10-02 18: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