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天津武清区万达广场木村美容美发造型工作的最后一个月工资未给我结
经济纠纷天津 天津2024-11-21 16: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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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当事人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诉是免费的,仲裁费用也很低,基本没有多少钱,就是自己一些路费或者资料复印费。 但是建议先去单位协商解决,毕竟双方协商是最佳选择,除非单位不接受。 当事人没有按照正规手续办理离职,确实也有点问题,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双方协商解决吧。 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原问题:《你好,我工作4个月,老板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给我发,以我没交接好为理由,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26 2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