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八小时制,工作超过八小时,补休的时间是否应该有工资?
劳动争议山东 东营2024-11-21 18:5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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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必须支付加班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平时超过8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原问题:《基本工资 计件工资 超过八小时后有加班费吗》回复于 2022-10-03 1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