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被起诉黑户,会影响农村建房房审批吗?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经济纠纷浙江 丽水2025-01-19 10: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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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老师您好我给你的意见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明确自己的担保责任是怎样的。有没有过了担保期限。有约定担保期限的,过了这个期限你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的,是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内你保证义务的。如果判断是有担保义务的,再分析你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的,你是享有一个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你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连带担保就不享有这个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要求你返还,你再向债务人追偿。一般担保合同没有约定的,视为连带担保。提醒你一点,如果只是口头说明债务人有还款能力的,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不构成担保,不承担责任。最后。你要注意自己的担保范围,是有限担保还是无限担保。前者指的是,以你的担保财产作为责任财产,举个例子,你以5万元做担保,债务是10万元,即使你是连带责任的,也只承担这5万元的还款义务。如果是后者,你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你说自己只有一套房产,即使是还不了钱,一般也不强制执行。你有工资,以工资承担责任即可。有担保自己能承担义务的,可以转移房产,只要这个行为不妨碍你的清偿能力降低即可。 原问题:《我给人担保,欠债人跑了,我被起诉,会强制执行我的房产吗》回复于 2022-12-15 09: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