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书有写护理期么?护理时间是按照什么定的?我目前工伤提交认定,肋骨断了两根,我不知道护理费怎么算?护理时间以什么为准
交通事故上海 上海2024-11-21 11:4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工伤八级是不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没有鉴定伤残等级后的生活护理费。停工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以及护理期限,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所在单位派人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标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咨询当地人社局。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原问题:《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期有什么标准》回复于 2022-10-28 2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