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两个月不发工资,而且每天工作12个小时,合法吗?
劳动争议北京 北京2024-11-21 13: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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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以上的信息,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必须是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据此,您单位不安排工人周末休息的做法是错误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据此,您单位存在者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且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据此,您们有权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原问题:《每天工作12小时无双休无加班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回复于 2022-11-23 17: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