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产证交给了女儿并立了遗嘱,后又给儿子立了遗嘱,房子应该归谁?
房产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20: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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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从《继承法》的规定来讲,父母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财产。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大儿子后,这属于财产馈赠。如果馈赠人反悔,是可以要回原来的房产的,但是必须再把房产证重新变更。如果父母反悔,不想把房子给大儿子,后来立遗嘱把房子给其他孩子。这么做在具体的法律操作上会很麻烦,特别是父母死后,很难判定这份“遗嘱”有效。正确的做法是:一是把房子的名字重新变更为父母的名字,这样遗嘱就没有任何的问题。没有争议。二是如果大儿子不愿意变更房子的名字,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到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员会让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这个房子是父母的,虽然房子馈赠给大儿子,现在反悔了不愿意给大儿子,愿意给其他孩子。公证的“遗嘱”具有国家法律效力,这个遗嘱就合法有效。 原问题:《父母已经把房子给大儿子并已过户,后来又留遗嘱要把房产给其他孩子 遗嘱有效吗》回复于 2022-10-06 20: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