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档案室复印件有什么要求规定?
房产纠纷河南 洛阳2024-11-21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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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持合法有效的证明,经过检察院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到检察院档案室复印材料。《档案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 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 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第四章所称档案的利用, 系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 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我国已开放的档案, 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其前往的档案馆的同意。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 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所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其他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和需要利用, 必须经过档案保存单位的批准。 原问题:《当事人到检察院档案室复印材料需要什么手续?》回复于 2022-10-28 21: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