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上班,发生工伤后单位要求私了,我们提出的条件是转成正式职工,单位做不到,怎么谈条件利益最大化
劳动争议重庆 重庆2024-11-21 18:0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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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依据【工 伤 保 险 条 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可以依据这一条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可以胜诉,因为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你所说的情况,不支付你的工伤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没有依据不支付,就是必须支付。还可以要求单位为其办理医疗保险,为其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我说的是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直接要钱),不是要求补缴失业保险金。 原问题:《国企工伤职工转私企后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时隔30年是否可以与单位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回复于 2022-11-23 15: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