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遇到纠纷。销售以工抵房名义多收取我8万多,现在他愿意退回我6万,我是起诉要全款还是签协议退部分
经济纠纷江苏 苏州2024-11-21 09:0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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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开发商有一定道理,因为的确是你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国家调控房贷,一些购房户不能贷款,这属于情势变更的范畴。情势变更的原因解除合同,也要赔偿开发商的损失。有的地方还规定了必须签订合同,付首付的时候,合同明确的贷款支付房款,现又不能贷款的,才能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解除合同,且购房户还是要赔偿开发商的损失。这个损失一般是资金占用损失和降价出售的差价损失,这不同于违约金,购房户是不承担违约金的。当然,你如果联系到买家,让开发商以原价将你定的房屋房屋出售给新的买受人,则没有什么损失,最多一个资金占用损失,酌情主张几千元即可。否则,在目前房屋市场大环境下,开发商最后降价出售,损失就大了。 原问题:《我于8月付了首付,但现在贷款下不来,我要求退房,房地产说要等把这套房卖出去才能退我钱?是这样的吗?》回复于 2022-11-23 15: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