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工伤,单位不安排适应的工作怎么办
劳动争议山东 滨州2024-11-21 10:31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因医药费不同、个人工资水平不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同,最终赔偿数额均不一样。据本人经验,以安徽合肥为例,工伤六级伤残预计40-70万元(不含医药费)。工伤六级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当地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4个月当地平均工资)、停工留薪工资(12个月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需要鉴定)、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必须解除合同,如果不解除合同,也可以按月工资60%标准领取津贴至退休。其中大头为三个一次性赔偿,三项大约34万左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问题:《工伤六级合同到期了,单位安排了工作,因眼睛受伤不适应请问我该怎么》回复于 2022-11-23 15: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