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书有上交期限吗
婚姻家庭广西 贵港2024-11-21 15:1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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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当事人提交答辩状,应该在开庭之前递交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其次,该案已经开庭,那么当事人在庭审时,如果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或者有其他异议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但是,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问题:《开庭后答辨书上交的时限有规定吗》回复于 2022-10-28 2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