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江阴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子?
劳动争议江苏 无锡2024-11-22 13:5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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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江阴市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认。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原问题:《江阴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回复于 2022-10-10 14: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