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外地公司购买了一套设备,但是参数合适,我就把货退回去了,也没有使用过,但是对方却只给我退部分钱,并且给我的理由是部分配件是定做的,我起诉可以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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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案例: 2003年7月,某服饰文化公司在北京某展览馆举办“2003服饰市场推广展销会”,邀请众多服饰厂家参会,上海某制衣厂应邀来参会并租赁了两个柜台。消费者赵某在展会期间来到该制衣厂的柜台购买了一条标称为真丝的裙子,但回家后却发现该裙子并非真丝制成。赵某准备去展览馆要求厂家退货,但由于第二天要去外地出差的原因而耽误了。当赵某从外地出差回来时,展销会已经结束。于是赵某找到展销会举办者某服饰文化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该服饰文化公司认为,它只负责组织展销,展销会期间的商品质量纠纷与其无关。协商不成,赵某一纸诉状把该服饰文化公司推上被告席。 专家说法: 随着商品交易方式的日趋成熟,通过展销会推销商品的模式越来越受到一些商家的青睐。但由于展销会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无形中给个别商家借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寻求短期效益造成可乘之机;同时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难度。对于消费者在展销会上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得到救助。为此,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这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规定。消费者不管是在展销会期间,还是展销会结束后,都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其次,在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消费者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应该注意的是在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消费者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也可以选择向销售者和服务者要求赔偿。其三,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最后,应该明确展销会举办者与展览场所或者中心(即为展览会提供场地的主体)是不同的。根据规定,如果展览场地的提供方不是展销会的举办者,场地提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期满后,展销会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的赔偿责任,是为了要求展销会举办者或者柜台出租者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应尽到义务,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赵某在展销会结束后要求该服饰文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最终也判定了赵某胜诉。 原问题:《可不可以帮我分析一下这个经济法案例?我急等着用》回复于 2022-11-23 12: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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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个门市,交了一部分钱,开发商只给我购房协议请问协议有效么
你手里有购房协议和他给你的发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在口头和书面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走法律途径。但是鉴于目前房价看涨的情况下,他会以最小代价做出让步赔偿你,但是房子估计还是不想按原价卖给你了。 原问题:《我买了一套门面房,当时没有签购房合同有人买了我们农村新农村的房子,有购房协议,但是付了一部分钱,不付剩下的钱,能起诉吗,要回来钱的机率大ma
楼主你好合同中有关标的物价价款的内容是主要条款(《合同法》第12条),价款是可以协议变更的,但是不能单方变更(《合同法》第77条)。若老板执意要加价,并表示若不加价就不给你办登记,那么构成拒绝履行,楼主可以要求老板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公司让辞退我但是,不想只给我签《离职赔偿协议》,并且让我自己提离职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很正常的,你可以在协商中提出你的利益要求(比如单位给以xx元的经济补偿)。‘不给我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不可能的,并且违法的。单位会给你离职证明的。 原问题:《公司要辞掉我,但是他只跟我协商,不给我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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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