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拖欠工资结清了,但是写的欠条利息没有给,还可以追拿吗
建筑工程广东 广州2024-11-21 18: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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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问题:《如果老板不发工资,但是打了欠条,到期后没给,是否可以索要利息》回复于 2022-11-23 12: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