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房地产开发商拒给购房合同,要求合同中附件重新签订。房管局已备案,房贷已办理完毕。

合同纠纷安徽 合肥2024-11-21 16:5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般来说,从你交了首期付款以后是在7--15个工作日内会给你办理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的相关事宜的。签订合同需注意: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原问题:《买新房子,按揭付了,贷款还没下来,签了购房合同(不是正式合同)房管局已经备案了。》
    回复于 2022-10-11 16:53:53

相似问题解答

购房合同已备案,但补充协议未备案。以哪个为准?

补充协议并未改变主合同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买房卖房这个主合同目的未改变,只是在一些细节上的修改和补充,未经备案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而且,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修改和完善,即使是同时签署的,也会以补充协议上的内容为准的 原问题:《购房合同已备案而

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和开发商有签到相关条约才签定的购房合同,现在开发商违背条约,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签署购房合同的环节可以说是整个购房过程的尾声了。许多购房者从一开始寻找房源、看房,甚至是和中介谈判的过程中,往往都带着万分的小心和很高的警惕心,但是在这至关重要的最后一个环节还是会不小心出差错。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签订购

草签了购房合同 开发商没有给原件 现在可以要求开发商给吗

草签合同开发商不给的处理方式是继续向开发商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购房合同一直不备案,找开发商房产局无果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原问题:《购房合同一直不给备案咋办呢》

和开发商签了退房合同,到房管局撤销了备案登记,开发商迟迟不给退房款,该怎么办?

退房后开发商不退房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不会因为双方同意退房就失效,但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