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知识产权 > 咨询详情

民事已经判决4-5年,金额2W对方要求逾期利息和诉讼费,能让法院谈掉利息吗

知识产权广东 揭阳2025-03-31 21:3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我爸可不可以向厂子里面追讨除本金以外这一年多来的利息? ”:可以。2、“如果可以追讨的话,需要通过什么途径?利率又是多少?”:(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申请中写明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金。(2)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是:判决书中确定的应还款数额从判决中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如果判决书中没有确定还款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时起、至执行时止,按银行同期贷利息的2倍计算。3、“根据我国哪一部法律哪一款哪一条,是不是需要像执行庭那样说的,要重新起诉呢?”:(1)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注:楼上朋友提供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本条中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是相同的,都是《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的条款,但是2008年4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是229条,但内容没有变化。(3)不用重新起诉:执行庭的人在忽悠你吧?此事已经有法院的判决,你们就是再去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法学基本原理有“一事不再审”的原则。4、但是,你这事有些悬了: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限的,在2008年4月1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是自判决生效后一年内申请、2008年4月1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是自判决生效后的2年:超过了这个时限,你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受理,你爸的判决已经一年多了,再不抓紧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超过时限,到时就真麻烦了。 原问题:《法院判决还款后一年多没还,可以追讨利息么?》
    回复于 2022-10-11 21:33:57

相似问题解答

法院判决后金额逾期未还如何计算利息和罚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后的延期付款利息应当加倍支付。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

判决还款对方申请分期可以要求利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后的延期付款利息应当加倍支付。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

我欠别人3万,借条没约定利息,对方起诉了,判决我还利息,本金已经还完,利息没还,已经结案,对方可以在起诉利息吗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出同期银行利率4倍,换算成年利率的话大概在25%左右,你这个每个月两千,一年两万4,利率高达80%,已经大大超出法律规定了。但是她告你的话,也仅仅是把超出规定部分的利息无效而已,你仍然可以要求她归还本金以及相当于银

法院判决九万逾期利息是多少啊?

为对方实际还款日期不确定,所以需要申请执行人根据规定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

请问民事诉讼案判决生效后,理赔金额延期赔偿,怎么计算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一、法院判决后的债务利息的计算规定如下:法院判决后债务利息计算的方法,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