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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6年没给我签用工合同,如今单位变更,说我异地有保险,我是参战老军人,说我年龄大了,快退休了,都签劳动合同,就给我签劳务合同。我想询问律师1:合法吗?2:我能得到双倍补代偿吗?

合同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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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根据劳动合法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1、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补偿金 标准补偿金*12个月*2倍。2、你现在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个人没有重大过错,公司不得辞退你。公司应立即与你补签劳动合同。3、若公司现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除需支付你1中的补偿金外,还需要支付你 标准补偿金*6个月4、标准补偿金指,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5、针对未购买社保:5.1 如果你愿意,可以自入职之日起补买,但具体能从补买多长时间、补买哪些险种,各地社保局规定不同,得到你所在地社保局咨询,补买,你自己要承担个人部分,公司承担公司部分。5.2 如果你工作期间因为没有买社保,而发生过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实际没有享受到的,则按应享受标准由公司支付给你,并公司另应支付你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费用。(法律规定见下文)劳部发[1995]223号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三条之 (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原问题:《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公司没有给我上保险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应赔我多少补偿金?该不该补》
    回复于 2022-12-25 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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