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中国20冶,因为它们企业欠我们隔离补助费
劳动争议辽宁 鞍山2024-11-21 10:3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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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一,单位直接以你不能立即回到原工作岗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所以单位必须先为你另行安排工作。 第二,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 即使你同意解除劳动关系,接受经济补偿,日后仍然可以获得医疗补助金。因为医疗补助金是法定的,依据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此外,《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所以,你还可获得至少6个月工资作为医疗补助费; 2. 你申请仲裁的请求如果仅是要获得医疗补助金,则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即可。但即使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你的影响也不大。因为你还是要与单位解除合同。如果你不想与单位解除合同,而要求单位另行安排工作,那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一旦构成1-4级伤残,则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6、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3.首先,你可以单位不为你另行安排工作而直接解除合同这一违法行为作为谈判条件,而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补助金,同时你可以将《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单位;如果单位仍不给予医疗补助,则进行劳动仲裁。 原问题:《求助!劳动纠纷!医疗期满,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只肯给经济补偿,不肯支付医疗补助费。请问我该怎么做!》回复于 2022-11-23 11: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