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手续离职,到发工资时候说我是自离的不给发工资
劳动争议湖北 武汉2024-11-21 19: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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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者自离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咨询下人事部门工资发放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原问题:《为什么我到办自离手续了,公司不给我工资?是不是我们自离没工资啦》回复于 2022-10-28 14: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