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新区拆迁以后补偿的房子到哪儿呢
征地拆迁河北 石家庄2024-11-2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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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房屋拆迁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一)区位:被拆迁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规划、物价、国土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共同确定区位基准地价,经政府批准后每年公布。(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住宅房屋,应当根据其工商登记、经营现状、经营年限、纳税等情况,参照经营用房评估,并按经营年限适当进行补偿。参照经营用房评估的住宅房屋,以实际用于经营的自然间计算经营面积,经营与日常生活共用同一自然间的,以该自然间一半的面积参照经营用房评估。(三)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者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住宅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建筑面积的补偿,按拆迁区域内样板房评估的区位价乘以大于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的土地面积进行计算。非住宅房屋的土地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按土地基准地价的60%进行计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按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补偿。(四)装饰装修:装饰装修补偿应当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评估。(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第五十四条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一家评估机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抽签前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原问题:《我家开了一间门市,所有证件齐全,拆迁时是不是应该得到补偿呢?还是按普通住宅房给呢?》回复于 2022-10-28 14: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