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干活的时候,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劳动争议河北 石家庄2024-11-21 12: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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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律师回答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导致的伤亡,应认定为工伤;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并非由其所从事的日常生产、工作直接导致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2、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造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认定为工伤;但非经第一次抢救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3、职工在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或在上下班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意外伤害”,包括本人无法预见、不可抗拒的伤害,主要包括遭受自然灾害、高空坠物致伤亡、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非本人私怨的抢劫致伤亡等。4、其他法律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主要种类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1)轻伤;(2)中度伤;(3)无生命危险的重伤;(4)有生命危险的重伤;(5)危重、存活和不明。2.按致伤因素分类:(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2)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原问题:《在工地上工作突然生病,属于工伤吗,老板给看病吗》回复于 2022-10-15 12:12:52